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偏偏我在开庭当天心脏病发,被送进了抢救室。

最终,由于我这个受害者没出庭作证,那些混混最终被判防卫过当,居然只用进少管所三年。

他们说得没有错,是我害死了向叔叔。

我红着眼,却只能吐出一句:“对不起……”

上课铃声响起。

向知晚提着书包,绕开我回到最后一排座位坐下。

一整个上午,没有一个人跟我讲话。

直到中午,我来到食堂打饭。

这是我第一次自己来打饭。

从小到大,都是向知晚抢着替我打饭的。

向知晚从前总是说:“楚御庭,你这小身板,别被挤成肉饼了!有姐在,就不会没你饭吃!”

因为我从小身体不好,所以向知晚总是很照顾我。

她总说我是个病秧子,一副死样,大概也没想过我真的活不过17岁吧。

恍神间,外面忽地传来同学的惊呼。

“快!快去喊老师!”

“1班的向知晚疯了!她逃课去练了跆拳道之后就找校外混混打架,打完这批人就找下一批,都要打出人命了!”

一听见这话。

我神色一惊,头也不回往外跑了出去。

我了解向知晚,知道她最常在什么地方逃课。

很快,我脸色惨白,气喘吁吁来到了巷子口。

向知晚以一敌七,放倒了七个混混,但她自己身上也没好到哪里去,脸上全是伤。

她正压着那名混混头往死里打!

“饶了我……别打了……”

那混混哀鸣求饶着,可向知晚眼里透着阴鸷狠意,丝毫没有要停手的意思。

再打,就要出人命了。

我冲过去死死抱住了向知晚的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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