偏偏我在开庭当天心脏病发,被送进了抢救室。
最终,由于我这个受害者没出庭作证,那些混混最终被判防卫过当,居然只用进少管所三年。
他们说得没有错,是我害死了向叔叔。
我红着眼,却只能吐出一句:“对不起……”
上课铃声响起。
向知晚提着书包,绕开我回到最后一排座位坐下。
一整个上午,没有一个人跟我讲话。
直到中午,我来到食堂打饭。
这是我第一次自己来打饭。
从小到大,都是向知晚抢着替我打饭的。
向知晚从前总是说:“楚御庭,你这小身板,别被挤成肉饼了!有姐在,就不会没你饭吃!”
因为我从小身体不好,所以向知晚总是很照顾我。
她总说我是个病秧子,一副死样,大概也没想过我真的活不过17岁吧。
恍神间,外面忽地传来同学的惊呼。
“快!快去喊老师!”
“1班的向知晚疯了!她逃课去练了跆拳道之后就找校外混混打架,打完这批人就找下一批,都要打出人命了!”
一听见这话。
我神色一惊,头也不回往外跑了出去。
我了解向知晚,知道她最常在什么地方逃课。
很快,我脸色惨白,气喘吁吁来到了巷子口。
向知晚以一敌七,放倒了七个混混,但她自己身上也没好到哪里去,脸上全是伤。
她正压着那名混混头往死里打!
“饶了我……别打了……”
那混混哀鸣求饶着,可向知晚眼里透着阴鸷狠意,丝毫没有要停手的意思。
再打,就要出人命了。
我冲过去死死抱住了向知晚的手。